办证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10-16 14:41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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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办证条件
年满16周岁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到办证处办理。

2、办证时间
每周一至周日全天办公

3、种类及费用
⑴普通借书证:押金100元,可借1-2册社科、文艺、科技、少儿图书;
⑵优待证:押金100元,可借1-3册社科、文艺、科技、少儿图书(持有离休证、老年人优待证、残疾证的公民可办理此类书证)。
⑶期刊借阅证:押金120元,可借现刊2册或过刊合订本1册;

4、使用期限
书刊借阅证使用期限为2年,期满后需重新注册方可继续使用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借书证、期刊证使用须知

※ 本馆实行每周开放制,读者凭借书证可在社科文艺、科技、少年儿童图书借书处借取图书,每张借书证限借图书1-2册(书价不超过100元)。期刊借阅证可在期刊外借处,借阅现刊2册,或过刊合订本1册。借期均为30天,如有超期从31天起,每天每册收取0.1元滞还金。

※ 挂失、补证及退证办法
读者如不慎将借书证、期刊借阅证丢失,请速到图书馆办证处挂失,以免借书证、期刊借阅证被他人使用。挂失2周后,请持身份证补办新证。

※ 退证时,需首先还清所借书刊及交清所欠费用,凭读者借书证、期刊借阅证、身份证领回押金。